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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出台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

来源:新华网 作者: 时间:2008-07-11 Tag:合作社   税收   农业产品   免征   增值税   点击:


关键词:合作社 税收 农业产品 免征  增值税
 

    新华网快讯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,今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,将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。

    新华网快讯: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,可按13%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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